法制晚報訊 (記者 張雷) 今天上午,記者從北京警方瞭解到,近日,北京警方在“獵狐2014”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專項行動中持續發力,相繼勸導兩名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李某、劉某某主動回國投案。    
  目前,李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、劉某某因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已被北京警方採取強制措施。
 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近39億  
  “嫌疑人以8%-12%的高額回報為誘餌,吸引客戶投資。”記者從警方瞭解到,今年5月底,北京警方對這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。
  經初查,2012年以來,李某等人先後在北京、河北、上海、浙江等地註冊多家公司,以投資房地產、礦產等項目為名,以每年8%-12%的高額回報為誘餌,在全國20餘個省市吸引客戶“投資”。目前登記的涉案資金已將近39億元。
  北京警方成立專案組全面調查,隨後多名犯罪嫌疑人相繼到案。經調查,嫌疑人李某已於5月中旬出境前往泰國。北京警方隨即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該人發佈紅色通緝令,同時組織警力趕赴泰國對李某進行抓捕。經在當地調查,民警發現其已從泰國潛逃。
  10月下旬,警方找到李某的委托人和家屬,講明當前全國公安機關集中“獵狐”的形勢,並詳細介紹了最高法、最高檢、公安部、外交部聯合發佈的《關於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》。經多次勸說,家屬和委托人配合警方勸導李某打消了顧慮,於11月29日主動向專案組投案自首。
  專案組迅速組織警力赴中老邊境將其接回。
  利用未公開信息謀利400萬
  嫌疑人劉某某原系某基金公司交易管理部經理,他利用自己瞭解的股票類基金產品的交易量、交易時間、持倉情況等信息,在自己家屬名下建立多個股票賬戶,買入與自己獲知的“消息”相同的股票,自2009年以來非法獲利400萬元。
  2014年2月,劉某某攜款逃往美國。
  今年9月,北京警方對劉某某以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立案偵查。隨後,警方對其上網通緝。
  在調查抓捕的同時,民警多次與劉某某妻子、父母接觸,講明形勢,曉以利害,促其家人勸導劉某某配合公安機關工作。並定期向其通報“獵狐2014”打擊效果以及相關政策、法律。
  經過不懈努力,劉某某主動與偵查員取得聯繫,表示願意回國投案,並委托家人遞交了書面材料。
  11月28日,劉某某從新加坡回國,向北京警方自首,並交出了全部交易賬戶及資金。
  嫌疑人供述
  輾轉多國  外逃日子不好過
  “擔心被抓捕,整天東躲西藏居無定所,語言不通、生活習慣不同,在當地經常被欺負。”專案組徐警官告訴記者,“獵狐”行動中抓獲和勸返的嫌疑人都表示在國外的生存狀況並不好。
  嫌疑人劉某逃往美國後先後輾轉馬來西亞、新加坡等多個國家。嫌疑人李某逃往泰國後又在老撾藏匿。
  “我在那邊真的受不了了。”李某在採訪中向記者哭訴,他在老撾時簽證過期了,沒有合法身份,乾什麼都不方便。又怕被抓捕,有錢不敢花,不敢在公開場合露面,不敢在繁華地區居住。身體不好,需要的藥在那邊還買不著。有時不敢坐車只好走路,一走就是一天。
  文/記者 張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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